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4年03月29日 19:51
【摘要】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我们认为该事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对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但该等差异是因报告期 煤炭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与焦煤集团下属企业降低关联交易而出现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要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公司已提供了屈平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经审阅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聘任该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屈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李玉敏、邓蜀平、田旺林、郝恩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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