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18:08
【摘要】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就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调整情况 报告期,龚盛先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孙立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讨论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以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二)2023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同意提交年度董事会审议; (三)2023 年 6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2023 年 8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2023 年 10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审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 2022 年年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划及有关资料,就审计目标及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初步确定了审计报告的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出具时间。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审计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沟通,听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认真审阅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就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及评价,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报告期内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和业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经审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和审计费用,公司实际支付的 2022 年度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了内审部门关于 2022 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认为内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并在报告期内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促使公司各业务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关 联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事项均能够提前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公司与关联方所 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独立运行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价,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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