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远先生)

2024年03月28日 22:08

【摘要】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远先生)2023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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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远先生)

  2023 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远,生于 1969年,法国籍。丁先生于 2000年 5月毕业于法国波尔多第四大学企
业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哲学博士学位。丁先生在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管治
及合并与收购的教学及研究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自 1999年 9 月至 2006 年 9月,丁
先生在法国巴黎 HEC管理学院担任会计与管理控制系的终身教授;自 2006年 9月起,加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目前担任法国凯辉会计学教席教授;自 2016年 12月起,担任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999)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 2018 年 5 月起,担任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0545)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自 2020年 12月起,担任上海路捷鲲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自2022年 9月起,担任 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代码:01691)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自 2023 年 1 月起,担任 H&H 国际
控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112)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自 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
券代码:000596)独立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自 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100)独立董事及审
核委员会主席;自 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828)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
自 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 MagIndustries Corp.(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代码:MAA)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朗诗
绿色地产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06)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 2018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主席。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会议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会议 8 次) ;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 5次;召开股东大会 2次。

                                                              出席专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门委员 东大会

                                                              会      情况

  独 立 董

  事姓名  本年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出席专 出席股

            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门委员 东大会

            事会次          加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 的次数

            数                                      议        数

  丁远    8      0      7      1      0    否        15      1

  2.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参与公司编制定期报告过程中,本人通过出席公司会议、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
  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致力于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
  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会议中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深
  入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的普遍关切。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本人将积极
  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致力于增强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从而
  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如有需要,在遇到重大决策事项时,公司还会
  通过召开预备讨论会来保证独立董事可以获取充分的资料,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
  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
  意见: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能认真执行《公司章程》,日常关联
  交易做到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平、
  公正、公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2.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并
  披露了《2022 年业绩快报》《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
  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3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

  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
  独立董事认为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6.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
  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满的情形。
  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7.  提名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朱小磊、孙岩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管薪酬政策且综合考虑
  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守信,认真履职,谨慎行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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