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3月28日 20:45

【摘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索引页码审计报告1-5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1-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3-4—合并利润表5—母公司利润表6—合并现金流量表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8—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9-10—母公司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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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5

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合并利润表                                        5

—母公司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15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包含子公司
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 1994 年 5 月 3 日,原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海发展”)。中海发展的前身为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轮船”),由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于 1994 年 5 月重组而成,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确定的第二批境外上市试点企业。1994年6月18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94)
13 号文批准,海兴轮船于 1994 年 11 月 1 日公开发行 108,000 万股 H 股,并于 1994
年 11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997 年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海发展
全部股份转让给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7 年度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1997 年 12 月,上海海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发展于 2016 年上半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由原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两大集团
能源运输板块重组而成,成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油品、液化天然气等能源运输的专业化公司。2016年 10月 18日,公司名称由“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中海发展”变更为“中远海能”。

    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H 股股票,已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12734C;
注册资本:4,770,776,395.00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 A-1015 室;法定代表人:任永强。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

    本集团所处行业:水上运输业。主要从事油轮运输和 LNG 运输,通过本公司以及
下属境内外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能源”)、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港”)、中远海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石油”)等从事油轮运输;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LNG”)和持有 50%股权的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CLNG)从事 LNG 运输。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和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
团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集团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
                                超过 1 亿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集团年初合同资产余额
                                的 30%以上且金额大于 1 亿元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  单项金额占集团预付款项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项                              1 亿元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超过 5 亿元

重要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  单项金额占集团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
债、其他应付款                  他应付款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 亿元

重要的预计负债                  单个事项的预计负债占集团预计负债总额的 10%以上
                                且金额超过 1 亿元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个合同变更、单笔交易调整金额超过 5 亿元,且对
                                本期收入影响金额占集团本期收入总额的 1%以上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  单项投资活动占集团本期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
的现金                          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 亿元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  单项活动占集团本期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10 亿元
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重要的资本化、外购研发项目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 10%以上且金
                                额超过 1 亿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 5%以上或管理层根据公
                                司所处的具体环境认为重要的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净资
                                产 5%以上,且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联

重要承诺事项                    单个类型金额超过 10 亿元,或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
                                的具体环境认为重要的

重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  单项金额超过 10 亿元,或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的具
调整事项                        体环境认为重要的

其他项目                        管理层根据集团所处的具体环境认为重要的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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