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红霞)

2024年03月28日 21:15

【摘要】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红霞)本人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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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红霞)

    本人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红霞,女,生于 1963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南开大学博士
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 2023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0            否

      股东大会    3          1            -            2            -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三、本人 2023 年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详细信息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涉及事项                      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3年3月29日    审计委员会2023  内部审计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        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    划;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关于续聘公

                                      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

2023年3月29日    会2023年第一次  件的修订说明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同意
                    会议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3年3月30日    战略委员会2023        关于公司战略回顾与展望的议案            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


2023年4月24日    审计委员会2023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年第二次会议

2023年8月28日    审计委员会2023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年第三次会议

2023年10月29日  审计委员会 2023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年第四次会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      1              1                0                0

      门会议

        2023 年 10 月 29 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专利转让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 项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这两个议案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专利转让
    及商号使用许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完整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如实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
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执行落地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行业环境、公司效益及各自负责的工作绩效表现,符合公司及相关法规要求。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殊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了解研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投资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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