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3月28日 19:28

【摘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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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诺诚健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诺诚健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24 号《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 264,648,217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1,906.98 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7,881.56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76403_B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1,906.98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                                              11,783.75

 加:2022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760.80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0,884.03

 减:支付含税的发行费用                                                        615.8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                                                43,125.0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2                          52,246.29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2                                2,323.0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713.15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6,286.90

注:1、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为人民币 11,889.75 万元,其中人民币 106.00 万元已提前支付;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2,246.2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323.0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2年9月、
2023 年 1 月、2023 年 2 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注 1)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万元)


 INNOCARE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971901057910302            176,719.06
 PHARMALIMITED  司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9825010904                      -
 技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9825010705                      -
 技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    321020100100383638                  0.05
 技有限公司          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7032028000003355                    -
 技有限公司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9550880208776001414              9,567.79
 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技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  91490078801500002304                    -
                    支行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52,246.2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2,323.08 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54,569.37 万元。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出具了《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576403_B0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及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 8 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全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和
兴业银行以通知存款产品形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尚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2023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 3,713.33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
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45495_A01 号)。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3 年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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