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玉宇)
2024年03月28日 16:13
【摘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陈玉宇)作为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广 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陈玉宇) 作为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 、 出席会议 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召开 10 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陈玉宇 10 10 0 10 0 1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开展的各 项工作。2023 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对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 发表独立 意见的情况 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3 第 十 届 董 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月 1 日 事会第 13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次会议 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与特定对象(关联 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 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 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广东新会美达锦 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的规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2023年3 第 十 届 董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银行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月 20 日 事会第 14 动、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 2023年4 第 十 届 董 了事前认可意见。 月 4 日 事会第 15 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 次会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4 第 十 届 董 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 月 20 日 事会第 16 意见。 次会议 2023年7 第 十 届 董 月 20 日 事会第 18 对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3年7 第 十 届 董 对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月 25 日 事会第 19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2023年7 /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 月 30 日 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7 第 十 届 董 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月 30 日 事会第 20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 次会议 订稿)、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二次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8 第 十 届 董 对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月 29 日 事会第 21 对公司对外担保、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 次会议 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第 十 届 董 对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 10 月 27 事会第 22 见。 日 次会议 三 、 日常工作 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 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2023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同 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3 年,本人监督公司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基本上能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作为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 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 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 其他工作 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先后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和发展战略、人力薪酬制度改革等项目综合研究,促进公司提升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 、 总体评价 和建议 本人于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玉宇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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