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德春)

2024年03月28日 19:18

【摘要】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德春)本人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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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德春)

  本人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9 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均按时亲自参加会议,其中 2 次现场参会,7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 4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认

    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  2023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同意
        11 日      二十七次会议  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7、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  2023 年 6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7 日      三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2023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立意见

 3      9 日      三十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      25 日      三十二次会议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同意
                                      的独立意见

 5  2023 年 9 月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同意
        12 日        一次会议    见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相关委员会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高管人选、发展战略、财务情况、薪酬体系、考核标准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在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一些建议,认真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回购股份方案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考核情况、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已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此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充分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
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及时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以及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八、培训学习

  本人在任职期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稳健经营。

    九、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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