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03月27日 19:58
【摘要】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南通正海磁材有限公司、江华正 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精密合金有限公司(含分公司)、上海大郡动力控 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郡正新能源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99.63%,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99.0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控制、会 计系统控制、财务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 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及信 息披露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持续经营收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由于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发生改变,为此公司将根据新的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及时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有效执行,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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