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21:00
【摘要】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09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广州资产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广州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此外,广州资产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发行方案 广州资产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广州资产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广州资产股东优先配售。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 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七)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中介机构 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州资产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 (九)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广州资产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广州资产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交易事宜; (六)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注册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四、审批程序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具体 发行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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