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箭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18:45
【摘要】证券代码:002381证券简称:双箭股份公告编号:2024-006债券代码:127054债券简称:双箭转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并由监事会主席梅红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828,399.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7,760,552.4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37,760,552.41元为基数,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并以股本的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802,797.8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68,610,155.86元,减本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82,314,869.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03,253,041.25元。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包括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拟制订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以下 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2024 年度监事薪酬将根据其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薪酬发放。同时,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监事会主席津贴为 5 万元/年,其他监事津贴为 3 万元/年。 鉴于本议案涉及所有监事薪酬,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议案》。 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 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8、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9、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年产 1500 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了科学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双方就审计费用达成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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