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军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27日 17:23
【摘要】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 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对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大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听取了大信关于 2023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 况的报告及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对 2023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与大信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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