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18:00
【摘要】证券代码:300489证券简称:光智科技公告编号:2024-030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8,77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0.75%,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800万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政银行滁州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安徽光智在邮政银行滁州市分行的银行综合授信5,500万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会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TCT8W4U 3.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9 日 4.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路 100 号 5.法定代表人:刘留 6.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 7.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等。(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4,719 280,835 负债总额 158,707 192,231 净资产 96,013 88,604 资产负债率 62.31% 68.45%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847 58,888 利润总额 -6,399 -11,654 净利润 -3,234 -8,096 9.安徽光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 2.被担保方(债务人):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乙方):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8,77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0.75%,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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