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POE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3月26日 20:32
【摘要】证券代码:003022证券简称:联泓新科公告编号:2024-011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POE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 POE 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布局,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惠生”)按计划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POE)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拟为联泓惠生投资建设本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联泓惠生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内,规 划建设 30 万吨/年 POE 项目,其中一期 10 万吨/年、二期 20 万吨/年,生产 POE 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烯烃材料产品。 本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 19.68 亿元,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并入选江苏省重大项目实施类先进制造业名单,目前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计划于 2025 年底建成投产。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基本信息:联泓惠生成立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海力,住所为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路 333 号,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70,579.90 万元、 净资产为 70,057.22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57.22 万元。 3、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5%,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生中投”)持股 35%。 4、联泓惠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影响及其他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与核心内容之一;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丰富公司先进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公司将同时拥有 EVA 与 POE 光伏胶膜料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担保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联泓惠生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根据联泓惠生公司章程,联泓惠生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融资需要担保时,由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目前公司持有联泓惠生 65%股权,惠生中投持有联泓惠生 35%股权,以该股权比例为基础,公司为联泓惠生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 9.1 亿元人民币担保,惠生中投为联泓惠生上述融资授信提供 不超过 4.9 亿元人民币担保。 (一)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 9.1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 以上信息系初步预计结果,最终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合同为准;在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由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二)担保中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保 被担 持股比 最近一期 为被担保 增担保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保方 例 资产负债 方提供担 额度 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 率 保余额 产比例 公 联泓 65% 0.74% 0 9.1 12.78% 否 司 惠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泓惠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此前未对其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预计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17 亿元,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3.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0.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61%;本次担保预计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26.1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没有变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惠生投资建设 POE 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 有助于丰富公司先进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为联泓惠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公司长期发展。 作为联泓惠生控股股东,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联泓惠生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联泓惠生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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