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联瑞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5日 19:24

【摘要】证券代码:688300证券简称:联瑞新材公告编号:2024-015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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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及对2024年度经营规划出具了《2023年度总经理经营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3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872,76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述峰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预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预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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