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25日 17:59

【摘要】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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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年度上市
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
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年审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内容。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3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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