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年03月25日 17:02

【摘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被保荐公司名称: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10-56052591保荐代表人姓名:包红星联系地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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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被保荐公司名称: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25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红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236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利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12号文”批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芯动联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26.7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631.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195.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35,435.9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保荐机构已与芯动联科签订《持续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芯动联科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营情况,对芯动联科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3 年度,芯动联科在持续督导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2023 年度,芯动联科在持续督导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期间未发生相关事项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芯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动联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出的各项承诺。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督促芯动联科依照相关
 7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芯动联科的内控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查,芯动联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保荐机构督促芯动联科严格执行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保荐机构对芯动联科的信息披露
10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2023年度,芯动联科及其控股股
11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2023年度,芯动联科及其控股股
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的情况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芯动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联科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

    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14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3 年度,芯动联科未发生相关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情况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15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2023年度,芯动联科不存在需要专
    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其他情形。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芯动联科按照规定持续
                                        履行了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从产品知名度以及行业影响力来看仍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根据 Yole统计的数据,Honeywell、ADI 等国际知名厂商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而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较小,市场份额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与国际知名厂商相比,公司目前无自建的晶圆制造产线,产线配套尚待完备,生产能力不及国际知名厂商等。公司作为 MEMS 惯性传感器的研发企业,如若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更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来增强产品影响力及扩大市场规模,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新客户开拓风险

  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系新客户项目大多处于测试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较小,但随着新客户逐步导入公司的产品,部分测试项目逐步进入到试产、量产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长。若未来公司新客户导入量产的转换率低,则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业务稳定性与持续性较好,但客户集中度较高仍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顺利,或主要客户因国内外宏观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3、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 MEMS 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销售议价能力强。同时,公司产品具有小型化、低重量等特点,并且借助半导体技术,实现了批量化生产,生产成本相对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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