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立君)
2024年03月22日 20:08
【摘要】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胡立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胡立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立君,1962 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MBA 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湖北省工业经济学会会长,教育部高等教学评估中心本科合格评估专家、本科审核评估专家、本科专业认证专家,湖北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专家,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 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本人任职期 是否连 召开股 出席股 开董事会 间召开董事 亲自 委托 续两次 东大会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出席 出席 缺席 未亲自 次数 次数 出席会 议 10 10 10 0 0 否 5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方案、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对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人选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5 月 4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上,本人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上,本人对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上,本人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上,本人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上,本人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上,本人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上,本人对现金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29%股份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胡立君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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