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长玲)

2024年03月22日 19:10

【摘要】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长玲)本人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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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长玲)

  本人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长玲: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作物遗传育种中心二级研究员。1988 年 6 月至今一直从事玉米遗传育种、品种开发等工作。现主持国家十四五作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或参加的国家重
点课题项目 20 余项。获得国家植物品种权 24 项,在 BMC 等国内外
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71 篇,出版玉米著作 6 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部级一等奖 2 项、“2012-2017 年度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多项荣誉。2022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黄长玲      7          7          0          0          4          4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现场沟通会,就审计范围和时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务信息披露、重大投资等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任职及
议事制度》,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的建立,本人将在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
如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现场沟通会,年审会计师介绍了 2022 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审计督查部汇报了 2022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此外,本人与内审部门就江西荃雅种业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报告、合肥金谷荃银种业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科研生产经营状况、集团公司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所掌握的公司发展动态和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信息积极提供建议。此外,本人还关注公司的新闻报道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了解交易背景,基于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交易是中小投资者重点关注事项,本人要求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人要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工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公平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6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审计委员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要求公司未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公司已采纳上述建议。

  (四)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鉴于杨海泉先生辞去董事职务,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敏杰先生的提名、聘任符合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人认为应敏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已经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届
满,本人建议公司在后续的减持过程中要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遵守信息披露规定、避免内幕交易、防止利益输送等。合规操作不仅可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稳定。公司已采纳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长玲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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