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2024年03月22日 18:20
【摘要】证券代码:600589证券简称:*ST榕泰公告编号:2024-046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22 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 如下: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 息。 一、关于重整收益及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2023 年 12 月底,公司破产 重整执行完毕,债务重组收益确认金额为 2.98 亿元。根据相关公告,公司转增 7.74 亿股,其中 0.65 亿股抵偿债务,7.09 亿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投资人 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10.82 亿元,转增股份所解决的债务金额为 7.01 亿 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梳理主要债权人名称、债权类型、金额、诉讼 情况、解决方式及清偿进展等。(3)截至年报披露日,有关暂缓确认债权及尚待 现金清偿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申报的具体情况,公司对上述债权进行偿付 的有关标准、金额和具体安排。(4)结合公司对前述债务的清偿情况、主营业务 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前期涉及的债务风险是否已彻底解决,持续经营能力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破产管理人、律师对问题(1)、(2)、(3)发表意见,请 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4)发表意见。 二、关于诉讼及资产受限。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后净 利润-2.2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达 25.65 亿元,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因借款抵押、司法查封导致的受限资产合计 6.34 亿元。前期,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包括:负债逾期引发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 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资产冻结、化工材料业务处置方案执行效果的后续影响具有重 大不确定性等。 请公司补充披露:(1)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资产解冻进展、相关债务清偿进展, 化工材料业务处置方案执行进展、相关款项收回情况。(2)上述受限资产用途、 受限期限,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3)按诉讼阶段 分别列示 2023 年度相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和处理依据,分析相关诉讼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业务及毛利率情况。年报显示,公司近三年互联网综合服务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17.1%、12.24%、3.58%。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公司表示在北京地 区拥有 10 余个数据中心资源,在河北、天津、内蒙古、宁夏等地区拥有极具优 势的算力数据中心资源,公司数据中心多为国家 A 级数据中心。公司 2023 年度 研发投入 0.16 亿元,研发人员 46 人,占公司总人数 40%,其中本科 6 人、专科 36 人、高中及以下 4 人。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行业政策环境、市场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情况,分析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已投产及在建数据中 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上电机柜数量、上电率、已获取的业务运营资 质等情况,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极具优势”的认定依据。(3)对照 《格式准则第 2 号》,具体列示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构成。(4)研发投入及 研发人员构成与公司业务发展是否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额 2.77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75.41%,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额 1.97 亿元,占年度 销售总额53.7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2.5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3.58%, 其中第二大供应商长空建设采购额 0.48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3.83%,系本年 度新增供应商,公司 2022 年度末预付长空建设机柜款 1.4 亿元。公开信息显示, 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华著科技控股股东张建华同时为长空建设控股股东,华著科 技持有公司 1.49%股份。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第一大客户交易的主要产品类型、结算方式、相关 订单稳定性、增长可持续性,并充分提示对单一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相关风险。 (2)公司报告期内向长空建设采购商品的具体采购内容、结算方式等,与前期 预付款项规模是否匹配,并进一步结合公司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定价公允性。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关于商誉减值。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度对森华易腾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 0.21 亿元,公司 2022 年度未对森华易腾计提商誉减值。公司预计 2024 年至 2028 年森华易腾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15%、15%、10%、5%、5%。前期,公 司在 2022 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对森华易腾 2023 年至 2027 年预计销售收入 增长率分别为 18.25%、18.73%、15%、10%、5%,公司 2023 年互联网综合服务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4.62%。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森华易腾业绩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2)商誉 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结合问题(1),说明本次商誉减值相关数据是否与以前 年度减值测试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是否充分,是否存 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六、关于使用权资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 0.26 亿元,期初为 0.05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对应租赁资产的具体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对象、租赁协议主要内容、相关资产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2) 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使用权资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业务规模相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 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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