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年03月21日 15:46
【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7号────────────────────────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当事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17号 ──────────────────────── 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濮舒清,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 杨如玉,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作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以下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部分控制点未实施控制测试 在风险评估阶段认为公司货币资金循环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并预期有效,但未对部分控制点实施控制测试。 (二)营业收入审计不到位 个别关联方客户工程项目毛利率大幅高于该客户其他项目及公司整体毛利率,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与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个别客户存在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不匹配、跨省进行苗木销售等情形,未就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审计不到位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同资产中部分项目长期未进行竣工决算和审价决算,未就其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第三方回款审计不到位 未了解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商业合理性并评价对应收款项真实性的影响,未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五)供应商核查与成本审计不到位 一是取得的前十大供应商合同中,部分供应商的合同直接约定暂估总价,无工程量及单价明细,无法核对结算单据单价,无法确定合同总价合理性。 二是未对单个项目成本的整体合理性实施分析程序,未对各工程项目按照子项目分解进行分析,未分析各子项目或分包工程单价的合理性,未结合工程资料与实地走访情况等非财务资料分析工程项目成本的合理性。 (六)长期股权投资审计不到位 公司四家联营企业利润表业务量比较小且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数大致相同。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联营企业经营状况,未就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不存在减值迹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七)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函证程序获取的部分回函,存在回函所盖公章与获取的其他资料如合同、结算单上所盖公章不一致的情形,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2019)第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6)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2010)第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2010)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责任认定和监管措施决定 (一)责任认定 中兴财光华所及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在执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控制测试、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第三方回款、供应商核查与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函证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4条、第12.1.2条等有关规定。 (二)监管措施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濮舒清、杨如玉予以监管警示。 请中兴财光华所及相关会计师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相关项目的审计风险进行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执业质量。请中兴财光华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首席合伙人、总所质控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信息披露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勤勉尽责,对出具专业意见所依据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3月14日
更多公告
- 【华孚时尚: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01:39)
- 【三环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01:36)
- 【洋河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01:22)
- 【*ST天沃:众会字(2024)第01766号关于天沃科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27 00:58)
- 【鱼跃医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0:37)
- 【利仁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20:54)
- 【西菱动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19:38)
- 【华润三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轶】 (2024-04-26 19:36)
- 【亚太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18:47)
- 【中原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