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中国平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一昀)
2024年03月21日 20:39
【摘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储一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储一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储一昀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储先生曾用名储祎昀,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 独立董事 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 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第一、二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正高级会 59 岁 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 自 2019 年 7 月出任董 事,财政部会计名家。储先生亦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事 执行董事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前期工作经历 储先生曾任中国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 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原中国会计教授会)执行秘书长,环 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 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8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 2023 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 议,包括 6 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7 次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业绩、保险业务拓展、内部审计发现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例,每季度召开 1 次定期 会议,其中年度、中期会议时长为一整天,并安排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师单独会晤环节。除此以外,在每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正式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沟通会,增加委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沟通交流;针对委员在预沟通会上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管理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与管理层和审计师进行充分的预沟通,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此外,在无公司任何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包括本人在内的全体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注册会计师每年进行两次单独沟通,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 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并就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防御机制、管理层变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所有意见和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办公时长超过 15 日,工作 方式及内容除前述亲身出席各项会议外,亦包括参加机构现场考察等方式。 2023 年 9 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监事一起,对平安 银行、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等多家子公司的兰州及西安分支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重点考察公司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新价值文化推广以及机构基层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公司就相关意见及建议作出逐项反馈。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发送的月度通讯、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2023 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超过 100 学时的持续专业培训,主题覆盖新保险合同准则、偿二代二期、风险管理、独立董事职责等履职相关领域,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 能,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4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储一昀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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