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晨丰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19日 19:46
【摘要】证券代码:603685证券简称:晨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1债券代码:113628债券简称:晨丰转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3 月 19 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 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现场送 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意向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9,005,5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350,830.1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0.2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筹划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预计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 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5%,且不高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业务发展、满足融资需求、提高经营效率,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4 年度拟为公司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480 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2,400万元,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具有商业实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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