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年03月15日 18:53
【摘要】证券代码:300477证券简称:合纵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5人; 2、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73.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3、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6.26元/股; 4、拟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归属手续后,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共45人,可申请办理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73.1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归属价格为6.26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7,712.7567万股的2.3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9%,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7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57.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3%,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28%。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原董事、副总经理、 张舒 中国 15.00 0.60% 0.01% 董事会秘书 张晓屹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15.00 0.60% 0.01% 张银昆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0.80% 0.02% 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 2,093.00 83.72% 1.94% 激励的其他激励对象(131 人) 预留部分(52 人) 357.00 14.28% 0.33% 合 计 2,500.00 100.00% 2.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张舒先生于2022年9月30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23 年8月4日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舒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银昆先生于2023年8月24日选举为公司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上述期间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上表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26元/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8 亿元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2023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64.5 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12 亿元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归属系数 100% 9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则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8、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9、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以及主动辞职等原因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10.88万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在内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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