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鹏)
2024年03月11日 21:22
【摘要】安靠智电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
安靠智电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刘鹏 6 6 0 0 否 4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1、2023 年,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安靠智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事会第二 2023 年 4 2、《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 2023 年度日常关 十一次会 月 20 日 议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 1、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4、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 2023 年 4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十一次会 月 21 日 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第四届董 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二 2023 年 5 2、《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三次会 月 31 日 的独立意见 议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事会第二 2023 年 8 告的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议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安靠智电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第四届董 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事会第二 2023年10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十五次会 月 23 日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 议 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陈晓凌先生、王春梅女 士、吴建清先生、钟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刘鹏先生、丁晓明 先生、李远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2023年11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一 月 23 日 次会议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选举独立 董事、新一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议,积 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 安靠智电 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 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鹏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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