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03月05日 16:04
【摘要】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三月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三月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可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18 号一楼 VIP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统计表决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及议案通过情况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 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 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占同类业 2024 年年初至 2023 年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24 年预计 务比例 披露日与关联人 实际发生 业务比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金额 (%) 累计已发生的交 金额 例 大的原因 易金额 (%) 接受关联 苏州生利 人提供的 新能能源 14,500 100% 361.51 1,749.25 100% 业务量增加所致 劳务 科技有限 公司 合计 -- 14,500 100% 361.51 1,749.25 100% -- 注 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注 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交易发生额/2023 年度未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 生额。 注 3:苏州生利新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生利新能”)为公司新认定关联方,2023 年度、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生利新能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及股东大会标准。 注 4:以上列式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生利新能为公司新认定关联方,前期与其发生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生利新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3GC087L 3、成立日期:2022-10-18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 388 号 21 幢 11 层 12&13 单元 5、法定代表人:董利波 6、注册资本:1,428.6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生利新能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公司增资前 公司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董利波 571.40 40% 571.40 32% 苏州数联智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42.87 1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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