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04日 18:26
【摘要】证券代码:688131证券简称:皓元医药公告编号:2024-011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沈卫红女士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50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545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6,750万份(不含预留份额)的82.15%,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3.93%。 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0名持有人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上述人员合计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750万份,上述部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但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3,445万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与会持有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3,44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希红、彭立军和王锋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意由上述人员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50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72.71%;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回避94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27.29%。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刘希红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负责办理预留份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认购份额等; 10、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剩余预留份额的归属; 11、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12、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44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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