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17:57
【摘要】证券代码:300644证券简称:南京聚隆公告编号:2024-010债券代码:123209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债 转股价格 18.27 元/股的 85%,即 15.53 元/股的情况,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内,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1 号)同 意注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8.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隆转债”,债券代码“12320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1 日,T+4 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5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7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隆转债”最新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 18.27 元/股的 85%,即 15.53 元/股的 情况,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聚隆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内,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4年 5 月 2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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