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8日 19:02
【摘要】证券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明阳智能公告编号:2024-022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 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3 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9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达标,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589,4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监事王利民先生曾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王利民先生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监事,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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