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02月23日 18:46

【摘要】证券代码:688356证券简称:键凯科技公告编号:2024-007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68835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
    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
    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2、回购规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5.22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吴凯庭先生未回复公司问询,其所持
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均回复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
    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XUAN ZHAO(赵
    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XUAN ZHAO(赵宣)先生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授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2、回购总金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5.22 元/股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 159,718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5.22 元/股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 79,859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回购用途      拟 回 购 数 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股权激励或员工 79,859~159,718 0.13~0.26      1000 万元~2000  自董事会审议通
持股计划                                    万元              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2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125.22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          按回购金额下限

          股 份 数 量 比    例  股 份 数 量 比例(%) 股 份 数 量 比例(%)
          (股)      (%)    (股)                  (股)

有限售条

        0          0        159,718    0.26    79,859    0.13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60,614,700 100      60,454,982 99.74    60,534,841 99.87

件流通股

总股本  60,614,700 100      60,614,700 100      60,614,7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
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1、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348,515,704.65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0,163,466.74 元,流动资产 734,134,886.76 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1.48%、1.55%、2.72%。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33%,货币资金为 174,105,765.51 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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