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年02月19日 18:30

【摘要】证券代码:301017证券简称:漱玉平民公告编号:2024-017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301017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301017            证券简称:漱玉平民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172            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以回购价格上限 18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3,33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222,22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4)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9.04 元/股,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为 13.19 元/股,跌幅为 30.7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本数),该
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
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2%;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22,2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提前届满;

    ②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如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起;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33,333 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结构,若回购股
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96,040,000        73.03    296,040,000      73.6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300,303        26.97    105,966,970      26.36

          总股本            405,340,303      100.00    402,006,970      100.00

    (2)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2,222,222 股测算,根据公司最新的股本结构,若回购股
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96,040,000      73.03    296,040,000      73.4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300,303      26.97    107,078,081      26.56

          总股本            405,340,303      100.00    403,118,081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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