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年02月06日 18:37

【摘要】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4-002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68828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2.80 元/股(含);

  4、回购金额区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未来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可能,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没有减持贵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会及时书面告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张辰良先生未来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张辰良先生将会及时书面告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588.7596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2.8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30.1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
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2.8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18.12 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自董事会审议通
 或股权激励计划    18.12-30.19  0.32-0.54        1,500-2,500    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2.8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
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5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82.8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  2,294,962    4.11      2,596,894      4.65      2,476,121      4.43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53,592,634  95.89    53,290,702    95.35    53,411,475    95.57

件流通股

 总股本  55,887,596  100.00    55,887,596    100.00    55,887,59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10,125.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95,090.24 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 53,705.19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5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27%、2.63%、4.66%。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2,5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1.06%,母公司货币资金为 10,810.95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创新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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