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年02月05日 19:35
【摘要】证券代码:688768证券简称:容知日新公告编号:2024-005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75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150 万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同时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始终坚定看好公司和行业前景, 并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奋斗,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 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卫华先生;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贾维银先生;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莉丽女士。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 截止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189,3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1%;同时聂卫华先生控制的安徽科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科容”,聂卫华先生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61.47%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聂卫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贾维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13,77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聂卫华先生和贾维银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9.26%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贾维银先生:直接持有 7,413,77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8%,与其一致行动人聂卫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9.26%的股份;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莉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0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2%。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增持计划已完成。 莉丽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40,412 股,合计增持金额 1,738.7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同时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始终坚定看好公司和行业前景,并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奋斗,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75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150 万元。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下限 上限 1 聂卫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000 2,000 董事长 2 贾维银 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 50 100 副总经理 3 黄莉丽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5 50 合计 1,075 2,150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参与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8、聂卫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维银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39.26%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始终保持研发的高投入以保障公司的创新能力,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 9,825.63 万元,同比增长 52.68%;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创新与自主研发,实现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升级,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力,高效高质推进在研项目的研发工作;工业互联网平台,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载体。当前,我国大力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其中,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最“接地气”的平台类型,针对特定工业场景、顺应企业落地需求、切实解决企业痛点,在工业互联网体系中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容知日新灵芝 SuperCare 设备智能运维工业互联网平台凭借在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多个维度突出优势成功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2024 年公司将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以高质量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以高质量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以高质量运营强化组织能力,让 2024年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元年。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落实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公司邮件等诸多渠道,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及时、公开、透明地传达给了市场各方。2023 年度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均举办了相应的线上业绩交流会,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财务数据提供了便利;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打造高效透明的沟通平台。 公司始终重视股东回报,自 2021 年上市以来,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到公司发展所需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现金分红,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更多公告
- 【容知日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8:48)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8:48)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04-25 18:48)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4-03-21 18:15)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2月第1次汇总】 (2024-02-05 18:16)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8:19)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3-11-09 20:04)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再次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2023-09-08 18:56)
- 【容知日新: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08-30 17:22)
- 【容知日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06-12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