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中国交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年01月26日 18:48
【摘要】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确定的激励对象、授予日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后,认为: 1.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 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 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 月 26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70 万股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王永彬 卢耀军 姚彦敏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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