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18:14

【摘要】证券代码:002031证券简称:巨轮智能公告编号:2024-00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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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7,320,70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18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0,952,6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7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68,061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744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
  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78,06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74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修订

1.00  <独立董事  293,309,409  98.6509  4,010,500  1.3489    800    0.0003  通过
      工作制度>

      的议案》

      《关于补选

      第八届董事

2.00  会非独立董  297,147,309  99.9417  172,600  0.0581    800    0.0003  通过
      事候选人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 属于影响
  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2.00  《关于  16,204,661  98.9413  172,600  1.0538    800    0.0049    通过
        补选第


      八届董

      事会非

      独立董

      事候选

      人的议

      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宇光、李勇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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