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年01月16日 18:41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炬申股份(001202)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愉婷联系电话:020-88831255保荐代表人姓名:黄颖联系电话:020...
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 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炬申股份(001202)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愉婷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颖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黄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和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检查部分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凭证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关于补充披露出租资产事项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租赁 合同》事项,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补充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6.1.2 条等规定,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雷琦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 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相关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增强合规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愉婷 黄颖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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