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17:51
【摘要】证券代码:605266证券简称:健之佳公告编号:2024-001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00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 5 名委员,由董事长和其他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三分 之一;设主任委员 1 名,并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陈方若先生、蓝波先生、管云鸿先生、朱伟文女士、于力如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蓝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士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朱伟文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管云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 3 名 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陈方若先生、蓝波先生和赵振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陈方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审议《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3 名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设主任委员 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根据董事会的提名,本次会议选举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李恒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管云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蓝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子波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董事会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经核查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总经理蓝波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恒先生、江燕银女士、胡渝明先生、施艳春女士、柴治琦先生、杨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蓝波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恒为财务总监,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经核查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述议案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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