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2024年01月15日 15:50
【摘要】证券代码:688196证券简称:卓越新能公告编号:2024-001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1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同,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促进双方共赢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和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海燃供”)于 2024 年 1月 13 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开拓创新,共同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作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岭 注册资本:87666.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195 号 4 楼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07 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向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福建省龙岩市签 订。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乙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积极推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合作: 1.推动船用生物燃料油政策落地。双方积极探索生物柴油及船用生物燃料油的市场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各自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协同合力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打通有关政策的瓶颈与阻碍,共同推动提升船用生物燃料油的市场接受度和使用份额。 2.生物柴油贸易业务合作。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在船舶燃料加注的品牌和市场积淀优势,乙方充分发挥生产、技术研发。甲方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产品。乙方提供优质的、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资源紧张时优先考虑甲方需求。双方积极探索通过签署长期采销协议的方式,建立起稳定贸易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市场交易环节信息共享,根据实际需求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互惠共赢。 3.发挥各自海外优势,在境外开展多方面合作。甲方拥有庞大的终端客户市场需求,特别是股东方境外市场需求。乙方发挥资源端和海外子公司优势,共同构建新加坡、鹿特丹等地船用生物燃料油的资源调兑、贸易及配送体系,实现供销优势互补,探讨通过合资的方式来明确合作关系。 4.其它船用绿色生物质能源的业务合作。双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共同开展如绿色甲醇、绿氨及其他生物质能源应用于船舶的项目,以投资、贸易、生产等各种灵活方式促进绿色科技成果落地与转化。 (三)协议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顺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促进双方共赢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同,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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