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99:*ST美盛关注函
2024年01月15日 15:33
【摘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1号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称,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11 号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称,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2.35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因资金占用事项,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6 日开市起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 76,991.45 万元。因资金占用等多个事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叠加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年报披露后存在终 止上市的风险。 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以及你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等经营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详细核查并说明本次回购计划的原因、背景,你公司是否具备回购能力,相关回购计划的实施是否具备可实现性。 请你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1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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