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1月14日 15:33

【摘要】证券代码:002446证券简称:盛路通信公告编号:2024-002债券代码:128041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

00244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 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2.288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 月 9 日总股本的 0.155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广东
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 11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并同意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 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40 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
量由 940 万股调整为 900 万股。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工作已经完成。

    (五)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

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107 万份股票期权及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7.2 万股
和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77.8 万份。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完成
注销上述 77.8 万份股票期权。

    (七)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不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7.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已
完成回购注销上述 97.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3.1
万股和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9.4 万份。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已完
成注销上述 19.4 万份股票期权。

    (九)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3.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完成回
购注销上述 3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十一)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9.805 万
股和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58.795 万份。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已
完成注销上述 58.795 万份股票期权。

    (十二)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不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9.80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已
完成回购注销上述 39.8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三)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十四)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55 万股
和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8.75 万份。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
注销上述 8.75 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
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左述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限售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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