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18:11
【摘要】证券代码:301217证券简称:铜冠铜箔公告编号:2024-00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国庆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604,003,0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85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00,03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3794%。 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966,9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7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 表股份 478,0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4%。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441,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9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023%;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9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023%;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94,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9,5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023%;反对1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14,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45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14,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45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 六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修 订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议 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814,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459%;反对188,1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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