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2023年12月28日 20:05
【摘要】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华 郭欣 王宏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更多公告
- 【匠心家居: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8 15:35)
- 【匠心家居: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9:14)
- 【匠心家居: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04-02 16:44)
- 【匠心家居: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29 19:33)
- 【匠心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9 19:33)
- 【匠心家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3-07-07 19:23)
- 【匠心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1 18:03)
- 【匠心家居: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7 22:43)
- 【匠心家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04-19 20:05)
- 【匠心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4-1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