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25日 21:35
【摘要】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3-139债券代码:113534债券简称:鼎胜转债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13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普润平 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 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 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21,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7.59%,普润平 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537,78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 分股份已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8),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809,215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普润平方 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46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0%。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 股期,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 以公告日(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总股本 490,460,796 股计算;其 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 202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885,640,372 股计算。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普润平方 5%以上非第一 37,221,900 7.59%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37,221,900 股 普润平方壹号 5%以上非第一 19,537,786 3.98% IPO 前取得: 大股东 19,537,786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成原因 第一组 普润平方 37,221,900 7.59% 同一普通合伙人 普润平方壹号 19,537,786 3.98%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56,759,686 11.57%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式 (元/ (元) 情况 量(股) 例 股) 普润平方 467,300 0.10% 2023/8/29~ 集中竞 16.25- 7,653,422.60 已完成 64,537,432 7.29% 2023/8/29 价交易 16.50 普润平方壹号 0 0.00% 2023/6/26~ 集中竞 0.00- 0.00 已完成 35,168,015 3.97% 2023/12/25 价交易 0.00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计算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总股本 490,460,796 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 202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885,640,372 股计算。 ②除上述集中竞价减持以外,普润平方在 2023/7/6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94,688 股。 ③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实施权益分派,以资金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8 股,转增后,普润平方减持前持股数量由 37,221,900 股变更至 66,999,420 股。普润平方壹号减持前持股数量由 19,537,786 股变更至 35,168,015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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