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22日 18:33
【摘要】证券代码:300941证券简称:创识科技公告编号:2023-060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
证券代码:300941 证券简称:创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福 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 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1707 室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更生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18,619,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8.2573%。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556,9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84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于现场会议结束前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故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完成了表决。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31,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078%。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 况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3 项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2《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修订<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8,619,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31,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 师 出具的法律 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柴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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