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2023年12月22日 16:19

【摘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目录页次一、验资报告1-3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1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2四、验资事项说明1-4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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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验资报告                                                1-3
二、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
三、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
四、    验资事项说明                                            1-4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8,106,586.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及 2023 年 3 月 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3]84 号”文《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1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贵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 40,680,726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6,330,645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811,532 股股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678,227股股份、向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755,821 股股份、向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209,879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979,262 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436,394 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发行 3,171,351 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91,705 股股份购买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注册申请。同时,贵公司获准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根据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贵公司于 2023 年12 月 7 日发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贵公司本次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1,505,546 股,发行价格为 12.6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90.52 元。

    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1,505,546.00 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612,132.00 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贵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505,546 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90.5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25,445.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3,574,544.7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1,505,54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068,998.72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止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贵公司尚未办妥
上述股份变更登记手续,且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06,586.00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实收金额为人民币329,612,132.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29,612,132.00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上市、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附件 2:变更前后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对照表

    附件 3:验资事项说明

    附件 4:银行收款回单复印件

    附件 5: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附件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 7: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小华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是 1995 年 12 月
      11 日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鄂体改 1995[108]号文批准,由原长江光通信产业
      集团(现更名为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武汉东湖高新
      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经济联合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集团公司。
      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2 日正式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0019146XY。公司
      成立时总股本 1.20 亿股,折合人民币 1.20 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8.18 元。200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65
      亿股,折合人民币 1.65 亿元。

      2002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实施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1.98 亿股,折合人民币为
      1.98 亿元。

      2006 年 7 月 25 日,公司股改方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国
      资产权[2006]206 号》文批复同意,2006 年 8 月 8 日,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
      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4 股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已向流通股股
      东执行 21,600,000 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2012 年 12 月 27 日,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投”)、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
      汉高科”)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
      火科技”)签订协议,约定经发投、武汉高科分别以持有的本公司 18.08%和 10.55%股
      权增资至烽火科技,增资完成后,烽火科技将持有本公司 28.63%股权。2013 年 9 月 9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68 号)批准了上述股份转让及增资事
      项。2014 年 2 月 28 日,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

      2018 年 6 月 27 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
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54 号), 武汉邮科院和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
职责,将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2018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国
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年 3月 10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以及 2023 年 3 月 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23]84 号”文《关
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91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 40,680,726 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6,330,645 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811,532股股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5,678,227 股股份、向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755,821 股股份、向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209,879 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979,262 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436,394 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3,171,351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1,705 股股份购买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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