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15日 19:10
【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金重工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的结算币种主要采用欧元、美元等外币。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 30 亿人民币,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签署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 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主要为占用金额机构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及时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30 亿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李钦佩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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