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19:01
【摘要】证券代码:002827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23-048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4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8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68,321,60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861%。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7 名,代表股份6,580,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3%。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168,246,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59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 共 4 人,代表股份 7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8,249,9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股数 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6,508,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04%;反对 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18,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901%; 反对股数 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 161,740,994 股,关联股东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4,990,77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518,1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01%;反对 7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 4,990,77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68,249,9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股数 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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