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2日 18:26
【摘要】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诚益通...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内容修订的独立意见 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在第三个考核期离职,授予其的 2 万股份中,第一个考 核期各指标达标,已解限 0.6 万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离职时已授予但还未解除限售股份 1.4 万股需全部回购注销,因此,需对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7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93 万股。 以上事项及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共计 81.93 万股 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内容修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内容修订后,对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后的回购注销股份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艳丽 胥 云 王福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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