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3年12月11日 22:09
【摘要】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公告编号:2023-054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3-05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基本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海 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暨继续开展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8,510,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7%,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拟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 7,269,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参与该业务的股份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北京国管出具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前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期限已届满。北京国管在此期间内,累计出借持有的公司 A 股 78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目前已全部收回。 三、其他说明 1.北京国管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间,北京国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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