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11日 18:47

【摘要】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603578股票行情K线图图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成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委员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一般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主任委员提议;

  (三) 二名以上委员提议。

  第十四条在会议召开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以及会议议题通知到各委员。

  第十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一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为保证各位委员在议事前获得与议题相关而且充分的信息,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保证在会议召开前将有关信息送达各位委员。公司相关部门应协助董事会办公室按期提供信息。


  第十七条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该意见报告由召集人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

  第十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九条委员所发表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记录明确,委员可以要求对自己的意见提出补充或解释。

  第二十条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应当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向董事会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0560 我爱我家 2.2 10%
    600505 西昌电力 11.42 10.02%
    600101 明星电力 10.12 10%
    000899 赣能股份 11.75 10.02%
    600744 华银电力 3.98 9.94%
    600789 鲁抗医药 9.7 6.48%
    002339 积成电子 6.92 10.02%
    002085 万丰奥威 15.68 -5.54%
    601179 中国西电 7.52 4.74%
    002074 国轩高科 19.22 -1.23%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